公告公示

杭浦高速平湖服务区污水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受浙江杭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JXJX-2018-09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名称:杭浦高速平湖服务区污水工程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施工图范围内杭浦高速平湖服务区污水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程预算约247万元整。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市外企业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

5.2根据嘉建[2017]1号文件规定,凡参加本项目施工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参加嘉兴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用评价”且投标截止时间最新一期评定等级为市政公用B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

5.3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市外企业项目经理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

5.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同时对本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两个及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1. 报名及发售时间:2018年 5月 22日至5 月 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含节假日)

2. 发售地点: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嘉兴市会展路207号嘉宇商务楼3楼)

3. 招标文件售价:工本费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

2. 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帐)

收款单位(户名):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1204068109200005047

开户银行:工行嘉兴分行中山支行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 6月 13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广场路350号蒋水港桥西侧),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6月13日9时30分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广场路350号蒋水港桥西侧),投标人代表必须持身份证及有效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xzbtb.gov.cn/jxggzyjyzx/)和香港最快最准的网站网站(/)上同时发布。

十二、招标方联系方式: 浙江杭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573-83387782

十三、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燕;           联系电话:0573-82031391

浙江杭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8年 5月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