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嘉兴市交通学校钢结构砖混实训楼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兴市交通学校钢结构砖混实训楼工程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备[2016]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嘉兴市交通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嘉兴市交通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嘉兴市交通学校内,工程为实训楼和泵房工程。建筑面积2200.48平方米(另有泵房地下面积93.87平方米),实训楼为钢结构二层(最大跨度22米),泵房为砖混结构,地上一层、地下一层。
监理服务期:180日历天(按实际施工期)并适当延长和提前介入不少于3个月。

本次监理招标范围包括建筑、安装、货梯及附属工程等所有范围内全过程施工监理工作内容。

2.2本工程总投资522万元,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13.46万元,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的监理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房屋建筑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

(2)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pinghu.gov.cn/)。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7年2月2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email protected],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7年3月2日。招标人将于2017年3月3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3月8日9时00分,地点为平湖市教育局四楼8405室(平湖市当湖街道东湖大道38-86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pinghu.gov.cn/)及平湖市教育网(http://www.phedu.net.cn/)、和香港最快最准的网站网站(http)同时发布。

7. 特别说明

7.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贰仟元人民币)采用银行汇票形式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给招标人,并在汇票上注明出票单位、银行账号。通过电汇、支票、本票、现金、保函、网银等所有其他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银行汇票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

开户银行:嘉兴银行平湖支行 开户名称:嘉兴市交通学校

帐号:901101800200000187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嘉兴市交通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乍王线大胜段88号 地  址:平湖市东湖大道633号汇银大厦11楼

邮  编:                        邮  编: 314200

联系人: 钱先生                 联系人: 蒋女士

电  话:0573-85087900           电  话: 0573-85272555

传  真:                      传 真: 0573-8527255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2017 年 2 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