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杭浦高速公路水乡新韵雕塑EPC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杭浦高速公路水乡新韵雕塑EPC项目业主为浙江杭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浙江杭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体现嘉兴的温婉水乡风貌与灵秀的地域特色,在杭浦高速浙沪南主线入浙方向建设一座水乡新韵为主要元素的雕塑。

2.2项目地点:杭浦高速浙沪南主线入浙方向。

2.3招标范围:以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方式实施杭浦高速公路水乡新韵雕塑EPC项目 ,包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的采购、工程施工、工程管理及保修。主要包括:①工程设计:基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招标人意图,完成优化及施工图设计。②工程采购:对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和安装等。 ③工程施工:完成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④工程管理:包括项目建设过程中,承包方管理本项目应承担的一切管理费用(包含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管理和控制等)。⑤保修期的保修服务等。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优化及施工图设计。

2.5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6招标估算价:约333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能力和工程施工能力,并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投标企业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满足①②项条件: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承接过建筑类项目(或风景园林类项目或雕塑类项目)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1.3省外企业要求:

①进入浙江省的外省施工企业:完成进浙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 号文件规定执行)或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公开;

②进入浙江省的外省设计企业:完成进浙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 号文件规定执行)或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信息公开。

3.1.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信用中国(浙江)”(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3.1.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由不超过2家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并提供科学合理的专业分工计划;

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权利;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2相关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委派):

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一类资级证书[以具备国家级雕塑协(学)会会员证,或中国美术家协会理事,或雕塑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正副教授、国家一、二级美术师、高级工艺美术师、高级工程师)];

担任过建筑类项目(或风景园林类项目或雕塑类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投标时提供相应承诺书。

②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的,施工单位委派):

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项目(投标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③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的,设计单位委派):

具有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二类资级证书及以上;

注:二类资级证书指[以具备国家级雕塑协(学)会会员证,或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证,或雕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讲师、三级美术师、工艺美术师),或者雕塑专业的硕士学位证书]。

注: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只能兼任其中之一。

3.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12日,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一套到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嘉兴市新平路299号中禾广场23楼招投标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报名与认购招标文件同时进行,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已报名但未认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不予接受。投标报名也可通过邮箱形式将上述报名资料的整套扫描件制成一个PDF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报名成功后,招标代理单位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报名人邮箱。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已报名但未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3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招标人不保证通过报名审查即通过资格审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14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嘉兴市新平路299号中禾广场23楼招投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开标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香港最快最准的网站(地址:嘉兴市南湖大道902号一楼126室)。

5.3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可通过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达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月16日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嘉兴市新平路299号中禾广场23楼招投标室),收件人:钱静怡,联系电话:13511299679,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好投标文件交接签收记录。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快递寄送时间可能相对较长,请投标单位确保密封牢固性并预留充足寄送时间,由于快递邮寄原因不能按时寄达的,后果投标人自负。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及香港最快最准的网站网站(/)上发布。

7. 投标保证金

7.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6万元;

7.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支票、网银、电汇(网银或电汇形式的请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账);

7.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同投标截止时间。

8.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浙江杭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嘉兴市客运中心办公楼9F            地址:嘉兴市新平路299号23楼招投标室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人:钱女士

电话:0573-83831659                      电话:0573-83705026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