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嘉兴公共自行车IC卡申请办理须知


一、办理嘉兴公共自行车IC卡需具备条件

1、凡年龄在12(含)至70(含)周岁(其中不满16周岁的,应有其监护人陪同办理),身高在145cm以上,身体健康,能安全骑行自行车的需求者,均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国游客凭护照)向嘉兴公共自行车IC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嘉兴公共自行车IC卡(以下简称“自行车IC卡”),办理时须填写《嘉兴公共自行车IC卡申请办理表》。不符合上述条件(包括醉酒者、精神病患者、智力障碍者等无法保障安全骑行的),不予办理自行车IC卡、也不得借用公共自行车。

2IC卡均采用实名制,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以便保障自身利益。

3、请妥善保管IC卡,切勿划伤和折断。如遗失IC卡,请尽快至IC卡服务中心办理挂失手续,如因未能及时挂失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本人承担。

二、IC卡使用范围

该卡仅具有借用公共自行车功能,每张卡仅可借还一辆。

三、IC卡类型

公共自行车IC卡分三种类型,即A卡(普通卡)、B卡(团体卡)、C卡(临时卡)。

1A卡(普通卡)。持嘉兴市(含五县二区)居民身份证的居民,在申请办理时,需缴纳200元保证金,并预充值10元作为消费金额。

2B卡(团体卡)。嘉兴市区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驻嘉兴部队等可集体申请办理团体卡(20张起办),办理时需提交单位签章的申请证明材料、办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军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系方式、每人100元的保证金并预充值10元,到IC卡服务中心办理。服务中心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完成审定、开卡。

3C卡(临时卡)。未持有已发售各类IC卡的人员可申请办理IC卡。申办时,需缴纳300元保证金,并预充值10元作为消费金额。

以上每种卡每次最低充值额为10元。

四、公共资源占用费收取

1、公共自行车是一种服务于大众的社会资源,为了让更多的市民享有绿色出行的健康方式,单次使用1小时内免费(借车次数不限),超出1小时后按每小时1元收取公共资源占用费,余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

2、原则上随借随还,最长容忍期为48小时。

3、为维护正常的使用服务秩序及公共自行车系统的安全,还车时,所还的自行车必须和所借自行车的IC卡相对应,以免造成系统无法识别,由此无法还车产生的资费将由借车者承担。

五、IC卡的退卡、挂失、补卡办法

1、退卡:

A卡。退卡时需持卡、凭保证金收款收据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经核实证件、卡号,所退IC卡无损坏、无借车时,即可全额退还保证金和卡内余额。如IC卡已被损坏的,应先按规定办理补卡后,再办理退卡手续。该类型卡在申领后180天(含)内不予退卡。

B卡。退卡时需提交申请单位签章的申请材料、IC卡及已办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军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保证金收款收据,经核实申请单位无误、所退IC卡无损坏、无借车等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退卡手续。不接受持该类型卡的个人的退卡申请。该类型卡在申领后180天(含)内不予退卡。

C卡。退卡时需持卡、凭保证金收款收据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经核实证件、卡号、所退IC卡无损坏、无借车时,即可全额退还保证金和卡内余额。如IC卡已被损坏的,应先按规定办理补卡后,再办理退卡手续。该类型卡在退卡7天内不得再次申请办理。

2、挂失:持卡人若遗失IC卡,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时至IC卡服务中心办理挂失手续。

3、补卡:

①补卡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公共自行车IC卡服务中心办理(B卡补卡须有申请单位的盖章证明)。

②非人为原因,造成IC卡不能正常使用的,可在无借车行为时,免费更换。

③因持卡人原因造成损坏的或已办理挂失的,需支付30元工本费。

六、办卡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办理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办理地点: 嘉兴市体育中心2号通道东南1层(戴梦得超市旁)。

3、联系电话:0573-89976100

《嘉兴公共自行车IC卡申请办理须知》解释权属嘉兴市公共自行车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