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关于应收账款损失核销的公示


嘉兴市交通工程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交通工程开发公司)成立于1997年以前,系事业单位法人,归属嘉兴市交通运输局管理。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已委托浙江中铭会计师事务所对我集团下属嘉兴市高等级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应收交通工程开发公司款项损失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浙中会专[2022]第1622号),拟申请核销的应收款项692.930895万元。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同意上报市国资委申请办理核销,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2年12月12日——2022年12月20日(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我公司联系,联系人:李艳,联系电话:0573-82873712。

嘉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2日